Pastoral Care

Rev. KO Kwok Hung Pele - Are we justified by “faith”?

講題:我們因「信」稱義嗎? Are we justified by “faith”?
講員:高國雄牧師
場合: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主日崇拜
日期:2022年6月12日
 
羅馬書5:1-5
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 2我們又藉着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 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因信稱義是基督新教信仰核心中的核心
宗教改革:回應當時情況而高舉
憑著信心、被上帝判為無罪
VS
傳統教會(羅馬天主教、東方正教會):得蒙救贖需要加上善功
人需要稱義的原因:原罪需解決
 
馬丁路德:贖罪劵事件
馬丁路德的經歷
1505一次接近死亡邊緣(險些被閃電擊中)的經驗而回應委身
1512年他獲得神學博士學位,成為維滕貝格大學的教授
同時是聖奧斯定修會的修士,監督好幾家修院,並在教堂中當司祭
羅馬中1:17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馬丁路德:我極其盼望能理解保羅的『羅馬書』,一切都很順利,唯一不能解決的就是『上帝的義』這個用語。我一直以為它是指上帝大公無私,凡行不義者祂必懲罰的意思。我雖是一位無可指責的修道士,但在上帝面前我仍是良心不安的罪人,我也不知道我的善行能否平息祂的怒氣。因此我不愛這位公義而震怒的上帝,相反地我恨惡祂,並向祂發怨言。但我還是緊抓住保羅的話,誓要弄清楚祂的意思。
我日以繼夜地思索『上帝的義』的問題,直到我看出它與『義人必因信得生』的關係。不久我便明白到正是靠着『上帝的義』,上帝通過恩典和憐憫使我們因信稱義。我立時感到自己已得重生,樂園的門大開,讓我進入。《聖經》的一切話語有了新意義,從前『上帝的義』令我聞而生厭,現在它使我在更大的愛中有說不出的甜蜜。保羅這段話使我進入天堂之門。
如果你真相信基督是你的救主,你就立刻有了一位恩典的上帝,因為信心帶領你進入並打開上帝的心思意念,你就能看見完全的恩典和豐富的愛。在信心裏看上帝,你就看見他為父、為友的心腸,其中沒有憤怒,全是恩典。那看上帝是憤怒的,沒有正確地看見上帝,而只是看見一層簾子,好比有一層烏雲遮住了他的臉」。[1]
 
馬丁路德翻譯德文聖經時加上“唯獨”
五個唯獨
唯獨信心(sola fide)、唯獨聖經 (sola scriptura)、唯獨恩典(Sola gratia)、唯獨基督(Solo Christo)、唯獨上帝的榮耀(Soli Deo gloria)
 
何謂稱義?
羅馬書4
1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着肉體得了甚麼呢? 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上帝面前並無可誇。 3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 4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 6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8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9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12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13因為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叫人受刑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並且仰望上帝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上帝, 21且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22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上帝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 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 人在上帝面前並無可誇,包括亞伯拉罕
  •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得恩典、蒙上帝賜福不能以任何「工」換取
  • 所以亞伯拉罕蒙主賜福是在受割禮之前
  • 人不是因為有律法、守律法而得稱為義
  • 亞伯拉罕的唯一: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
  •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亞伯拉罕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
  • 耶穌基督的受死、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5:1稱義,因此能夠與上帝相和
*這才是信仰的真正核心
V2因信進入所站的這恩典中
          站在不同的位置,新的身份與生活方式,看世界的角度、眼光不再一樣
V2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
          人生追求的目標不再一樣
V3-5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患難成為價值,成為生命中重要的意義
 
因信稱義在我們身上的意義:
不應只是神學的議題
基督信仰最公平、最好的地方,就是一切由信實的上主所應許賜的恩開始
到生命中的經歷,願意放低自己/自我,以全人的降服作回應
 
信心VS行為
雅各書2
14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15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16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18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19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 23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 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 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雖然馬丁路德早期甚至懷疑雅各書不是使徒所寫,是“稻草書信”,後來卻完全接受了
  •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 亞伯拉罕: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
  •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 信心、行為是錢幣的兩面
  • 整全的信心必須同時帶著相應的行為
  • 有意義的行為必須內含上主的信實與及我們對主的信心
 
以弗所書2: 8-10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1] Roland Bainton, 1950 & 1978,”Here I Stand: A Life of Martin Luther”, Abingdon Press.(翻譯參古樂人、陸中石:這是我的立場,道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