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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LAM Ho Yan Walter - Quit Your Worship Charades

講題:攝禮歸仁 Quit Your Worship Charades
經文:以賽亞書1章10-20節
講員:林豪恩先生
場合: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主日崇拜
日期:2022年8月7日
 
一.克己復禮為仁
各位弟兄姊妹,當你讀舊約聖經時,有沒有看到不少內容都和宗教禮儀有關,例如敬拜耶和華的帳幕和約櫃要如何造,祭司的服飾如何,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罪要如何獻,安息日要如何過,還有仔細的祭司工作指引,以及長長的祈禱文等,你知道為甚麼如此多禮儀及如此仔細嗎?就算不知道原因,你也會想像得到禮儀對以色列人敬拜耶和華的重要性。奇怪的是,到了主前第八世紀,先知們,例如阿摩司、以賽亞和彌迦等,卻對宗教禮儀卻另有觀點,他們對當時人們的宗教禮儀行為予以否定,甚至嚴厲批評。例如剛才誦讀的以賽亞書就是其中一段。這底是怎樣一回事呢?讓我們再細閱經文一齊思考。
 
11耶和華說:
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
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
我已經夠了;
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
我都不喜悅。
12你們來朝見我,
誰向你們討這些,
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
13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
香品是我所憎惡的;
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
也是我所憎惡的;
作罪孽,又守嚴肅會,
我也不能容忍。
14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裏恨惡,
我都以為麻煩;
我擔當,便不耐煩。
15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
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
 
如果我們是當時的以色列人,聽到先知如此嚴厲的批評,很可能會感到委屈,甚至憤怒。追本尋源,是誰要我們獻祭的?是誰要我們守安息日的?是誰要我們守節期的?是誰要我們祈禱的?這一切,豈不是耶和華吩咐的嗎?豈不是律法要求的嗎?當我們嚴格遵守所有宗教禮儀的時候,你竟然嚴厲地批評我們,說甚麼耶和華「不喜悅所」燔祭(11)、「恨惡」供物香品(12)、「不能容忍」嚴肅會(13)、對節期「都以為麻煩」(14)、對禱告「遮眼不看,也不聽」(15)!我們不做,就等於不遵守律法,我們做了,又被批評,你叫我們如何是好呢?
 
各位弟兄姊妹,我們可以如何理解這種關於禮拜的掙扎呢?古代以色列是一個非常重視禮儀的民族,剛好在古代的東方,也有一個非常重視禮儀的民族,雖然兩者的禮儀範疇有所不同,例如前者重視的是宗教禮儀,後者重視的是人倫禮儀,但兩者在禮儀方面的經驗似乎有些可以互相借鏡的地方。今天,讓我們大膽嘗試以這個東方古老民族在禮儀方面的經驗來閱讀以賽亞先知留下的這段說話,或許能夠啟發我們理解古代以色列人在禮儀的掙扎。在座之中很多學者和專家對這個題目有更廣博和精深的認識,請恕小弟班門弄斧,還望賜教指正。
 
這個東方的古老民族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的說法,因此被稱為「禮儀之邦」。或許有人認為禮儀只是表面行為,但你聽過先賢的心聲嗎?他們認為「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論語顏淵)(語譯:克制自己的私慾,使言行舉止合乎禮節,這就是仁。哪一天人們能克己復禮,天下就能歸服仁德。)你有沒有想過,禮儀除了個人修養及社會穩定的效果之外,更能把人提升至崇敬的境界。他們又說:「禮生敬,敬生情,敬情生神聖」。借助這種對禮儀的理解,或許能夠幫助我們明白古代以色列的宗教禮儀的「初心」。「禮生敬,敬生情,敬情生神聖」,一切的禮儀,無論是獻祭、節期、集會、禱告等都希望能引發神聖之情,朝向神聖之主。試想想,我們進入教堂參加主日崇拜,崇拜的程序也是一種禮儀,或坐下或站立,或安靜或頌唱,或低頭或仰望,這些集體行動都是朝向「禮生敬,敬生情,敬情生神聖」的境界。
 
你可以想像沒有禮序的集體崇拜會是怎樣的嗎?大家記得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如何批評哥林多教會的聚會情況嗎? 「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11:18-21)
 
保羅對這混亂的狀況非常憤怒,指責哥林多教會說:「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11:22)並且斬釘截鐵地說:「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11:17)用四個字來形容哥林多教會的狀況,可以說是「禮崩樂壞」,即然禮己崩,何以生「敬」呢?沒有「敬」,何以生「神聖」呢?因此,禮儀之於宗教,並不是可有可無的。既然如此,為甚麼主前八世紀的先知又如此嚴厲地批評時人的禮儀行為呢?
 
 
二.吃人的禮教
以賽亞書1:15節指出問題所在:「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原來當時那些嚴守禮儀的人士,被指責為滿手鮮血的人,怪不得他們所行的禮被嚴厲地批評。先知批評主前八世紀的以色列行禮如儀的人,會否令我們想起東方這個禮儀之邦也有一段嚴厲地批評禮教的時期呢?古代的耶和華敬拜者被稱為滿手鮮的人,而東方這個禮儀之邦傳統遺留下來的禮儀則被批評為「吃人的禮教」。想不到,千里之外,千年之隔,竟然點點相通。
 
魯迅在《狂人日記》裡說:「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後來,吳虞接續魯迅的口吻,發表〈吃人與禮教〉一文說:「到了如今,我們應該覺悟!我們不是為君主而生的!不是為聖賢而生的!也不是為綱常禮教而生的!什麼「文節公」呀,「忠烈公」呀,都是那些吃人的人設的圈套,來誑騙我們的!我們如今應該明白了!吃人的就是講禮教的!講禮教的就是吃人的呀!」
 
在如此對照之下,我們有一點頭緒為甚麼先知說耶和華「都不喜悅所」燔祭(11)、「恨惡」供物香品(12)、「不能容忍」嚴肅會(13)、對節期「都以為麻煩」(14)、對禱告「遮眼不看,也不聽」(15),因為禮儀行動已經遠離了它的初心,不但沒有朝向神聖,反而與神聖背道而馳。
 
 
3.攝禮歸義,攝義歸仁
耶和華上帝拒絕當時的以色列人那些宗教禮儀,祂想要的是甚麼呢?先知繼續說:
16你們要洗濯、自潔,
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
要止住作惡,
 
有人指出,禮教本來並不吃人。先賢的「初心」是「攝禮歸義」,禮依於義而立,義是禮的實質,禮是義的表現。「義」是甚麼呢?我們常常為「義」配上一個「正」字,成為「正義」這個詞,義即是「正當性」。以賽亞先知指責的耶和華敬拜者,已經失去了行為的正當性,他們的舉動被稱為「作惡」,他們的行為被稱為「惡行」。「攝禮歸義」要求的是行為的正當性。怎樣的行為算是正當的呢?以賽亞先知呼籲耶和華的敬拜者「17學習行善,尋求公平」,這就是一個參考的準則。
 
如果我們再問為甚麼要「行善、公平」呢?「行善、公平」是為了甚麼了?難道我們只是為了正當性而做正當的事嗎?原來「攝禮歸義」不是終點,先賢還提出「攝義歸仁」。「義」是有所指向的,義的關注並不是義本身,而是「仁」。「仁」又是甚麼呢?你有沒有聽過:「仁者愛人」(孟子.離婁下)這句說話?所以,「仁」和「愛」兩個字常常配在一起,成為「仁愛」一詞。大家有沒有發現,耶和華要求敬拜祂的人「學習行善,尋求公平」指向甚麼呢?原來也是指向仁愛。仁愛的具體行動是怎樣的呢?對甚麼人仁愛呢?為甚麼是他們呢?
 
解救受欺壓的;
給孤兒伸冤,
為寡婦辨屈。
 
先知在這裏提出了三種人,其一是受欺壓的,其二是孤兒,其三是寡婦,他們代表著古代以色列社會中弱小得不能保護自己而需要別人伸出援手的人。對於當時的人來說,「學習行善,尋求公平」的具體行動是怎樣的呢?就是「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你認為當時那些敬拜耶和華的人寧願遵守11-15節提及的那些繁複的宗教禮儀,還是執行17節提及的三個行動呢?答案看明顯,他們選擇前者。為甚麼呢?試想想,如果不遵守安息日,會立即被發現而且可能被懲罰,但不解救受欺壓的,會受懲罰嗎?如果不獻祭,就可能被抽出來批評,但不給孤兒伸冤又有甚麼後果呢?如果人人守節期你不守,就可能被排斥,但不為寡婦辨屈又有甚麼問題呢?
 
如果讀聖經的時候,很容易就把自己代入了先知的角色,義正詞嚴地加入指責的行列。現實是,我們可能比較接近被指責的人;撫心自問,我們可以明白和體諒被指責的人的。為甚麼呢?就換個時空以現在的教會作為一個敬拜耶和華的群體來想想,如果教會不舉辦主日崇拜,會不會遭人離棄呢?但教會不參與解救受欺壓的,應該還是平安無事的。如果教會平安夜沒有崇拜,聖誕節沒有活動,受苦節沒有默想聚會,復活節沒有慶祝,教會就會被批評不像教會;然而,教會不「給孤兒伸冤」,不「為寡婦辨屈」,誰人會理會呢?若我們將心比己,就會明白當時的以色列人的選擇了。他們的選擇,大多數的教會都可以明白的,因為如果要在遵守宗教禮儀和「解救受欺壓的」兩者之間作選擇,大家都的選擇都差不多。或者有人會問:「為甚麼一定要二擇其一,Why not both?」當然可以兩者兼顧,也應該兩者兼顧,只是現實上呈現的狀況往往不是如此理想。耶和華上帝如何回應當時以色列人不理想的現實狀況呢?
 
4.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18耶和華說:
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
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
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我們明白自己的限制,知道自己的軟弱,我們怎敢接受耶和華的挑戰,有甚麼可以與祂辯論呢?我們自知「罪像硃紅,紅如丹顏」,還有甚麼話好說呢?只有慚愧地等待批評。怎知,祂竟然說,「必變成雪白,必白如羊毛」,這真是出乎意料之外。原來,耶和華上帝提供給我們的機會比我們想像的要豐厚很多,祂常常準備接受我們改過。
 
以賽亞先知勸諫古代的以色列人「學習行善」,剛巧崇基學院的校訓「止於至善」也有一個「善」字。何謂善?有很多種說法。古書上有一句話可以參考:「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改過,原來也是善。
 
就算我們立志為善,都只是在通往善的路上跌跌撞撞,誰能夠宣稱完成了「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這愛鄰舍的使命呢?想不到的是,上帝道成肉身,親自來承擔我們的軟弱,接過了我們所做不到的事情,祂說:
 
「18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19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4章)
 
以賽亞先知之後幾百年,上帝關心的仍然是「被擄的、瞎眼的、受壓制的、貧窮的人」,就是那些最缺乏愛的人,社會中弱小得不能保護自己而需要別人伸出援手的人。祂不只是透過先知告訴敬拜祂的群體如此行,更是透過耶穌基督親自做,使我們在這條路上不致孤單,而是有肯定,有榜樣,有同行。願上主幫助我們。